石渠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鑫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渠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渠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渠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石财采公[2017]3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8-86634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渠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836-8622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鑫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28-86634810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9号3栋30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21号),投标人须为四川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2)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更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6.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30 至 2017年07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9号3栋304号四川鑫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9号3栋304号四川鑫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7]23号、财库[201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