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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剧场舞台吊杆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4 22: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剧场舞台吊杆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剧场舞台吊杆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FKTZB-2017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丽君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嘉和苑福州闽剧院

联系方式:王爱芳0591-283559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丽君0591-878035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用途

1

1

舞台设备

1

根据招投标相关文件根据招投标相关文件要求

1370600

详见招标文件

合计:

13706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企业出具的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知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证书。和提供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或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如机电、电气)二级建造师或及以上证书;(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8)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涉及到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7.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fz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无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免费直接从《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综合办公室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报价活动。网上报价具体操作详见“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福州政府采购新操作手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8:45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8:4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帐  号:   69459168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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