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勐宋村委会勐宋大寨村民小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勐宋村委会勐宋大寨村民小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勐宋村委会勐宋大寨村民小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勐宋村委会勐宋大寨村民小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1.2 项目编号:JHHX2017-81。
2.采购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3.工期及项目地址
3.1 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
3.2 项目地址:景洪市勐龙镇勐宋村委会勐宋大寨村民小组。
4.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及质量保修金
4.1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2 质量保修期:5年。
4.3 质量保修金:合同价款的5%。
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5.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5.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6.2须具备环保行业污染治理资质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建造员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04日至2017年07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7.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7.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7.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标注以下字样的印章:“此复印件仅用于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建造员执业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授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14时30分。
9.2 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交纳金额:1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 款 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14时30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景洪市勐龙镇
邮 编:666112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691-2740006
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邮 编:666100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691-2122333、13887930151
2017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