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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公安局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4 11: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杞发改投资【2016】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ZTGL(KF)2017-01-296

2.3投资总额:约500万元

2.4建设地点: 杞县境内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8项目规模:约2860㎡(三层,每层32间)。 

2.9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中级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之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3.1.6  2014年以来2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各一份(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网页版结果公示、四方竣工验收报告);
3.1.7  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度)。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企业近三年内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及无行贿查询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报名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监理标段报名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业绩、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27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2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参加;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727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公安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03782136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883716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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