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融安县2017年扶贫开发项目(增加工程监理)(采购编号:RAG17-019)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融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融安县2017年扶贫开发项目(增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融安县2017年扶贫开发项目(增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RAG17-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永青
项目联系电话:0772-36051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融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民
联系方式:张明宏0772-81300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永青0772-3605133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融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融安县2017年扶贫开发项目(增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融安县2017年扶贫开发项目(增加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RAG17-01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规模及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融安县2017年扶贫开发项目增加工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同施工期,缺陷责任阶段以2017年工程项目结束为准。
质量:合格。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近 3年内(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 3 年)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投标。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 年 07 月 03 日至2017 年 07 月 07 日(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投标人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开标时出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提交以下资料贰份进行现场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2月至2017年05月养老保险交纳明细复印件(由投标人现场进行网络查询核实)、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监理人员监理员证复印件和2016年12月至2017年05月养老保险交纳明细复印件(由投标人现场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及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人员无行贿犯罪证明记录(出具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报名时间内),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所有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提供且查看需加盖单位公章原章。
已经实施“三证合一”的区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正副本复印件不须提供。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报名时拟投入的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7 年 07 月 26 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于 2017 年 07 月 26 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出席开标会,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00分 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公开开标。
九、网上查询地址: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com.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融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张明宏 联系电话:0772-813004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永青 联系/传真电话:0772-3595833
监督部门:融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8130499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41号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 年 七 月 三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近 3年内(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 3 年)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投标。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94.64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