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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郏县年处置10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围墙地面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3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郏县年处置10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围墙地面平整项目已由平顶山郏县县委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顶山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郏县年处置10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围墙地面平整
2.2招标编号:zz-AY-CGDL-20170702
2.3建设内容:围墙地面整修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建设地点:平顶山郏县薛店铸造工业园区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具有近一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情况必须均为盈利,否则不接受报名(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8 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人信息、变更信息等);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7月3日至 2017年7月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和通泰路口蓝天空港1号楼1单元24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5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投标人类似业绩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类似业绩
(7)近一年审计报告
(8)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9)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网页。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携带原件,但需提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相应的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臧先生
电 话:18638032973
地 址:平顶山郏县薛店铸造工业园区
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838179098
邮 箱:371168755@qq.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和通泰路口蓝天空港1号楼1单元2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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