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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人民法院改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3 15: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绥棱县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棱县人民法院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棱县人民法院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KC2017G01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5798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棱县人民法院

地址:绥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张斌 15214503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451-5579877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3.4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8.7559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四证合一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四证合一不提供);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人必须为该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项目经理业绩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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