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学前特教设备“班改幼”(课桌椅、床架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宁洱县学前特教设备“班改幼”(课桌椅、床架等)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ZZCG-2017-6-302
四、项目名称:宁洱县学前特教设备“班改幼”(课桌椅、床架等)采购项目
五、招标内容:财政预算金额:180万元。
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材料必须是橡木)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上下床 | 388套 |
课桌椅 | 734套 |
口杯架 | 119套 |
毛巾架 | 119套 |
书包柜(三十人) | 119套 |
六、索取招标文件和报名时间: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索取招标文件方式:自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办事处(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或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洱县林业局一楼)购买(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分 (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洱县林业局一楼)
5、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分 (北京时间)。
6、开标会议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分 (北京时间)。
7、开标会议地点: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洱县林业局一楼)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 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近三年与本项目所需同类型产品的类似供货业绩)。
(4)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3C认证、木材加工许可证;
(5)检察院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原件(近二个月以来)。
(6)投标人2016年年度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并提供2017年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8)在普洱市有固定维修点的证明(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证明书。
(9)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承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投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则不允许制造商的下属单位、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八、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递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3C认证、木材加工许可证。
4、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近三年与本项目所需同类型产品的类似供货业绩)。
5、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检察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原件(近二个月以来)。
7、投标人2016年年度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并提供2017年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9、在普洱市有固定维修点的证明(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证明书。
招标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庄浩
电 话:0879-323278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斌
电 话:0879-3333299 13577902996
地 址: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宁洱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