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高速公路管理处_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2017]2198、[2017]2199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佳木斯高速公路管理处_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BPZF-2017-G029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高速公路管理处_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1805000元,包一(计划号[2017]2198)预算资金:955000元、包二(计划号[2017]2199)预算资金:850000元
四、招标内容:硬件运行维修维护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通过;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最近三年内成功实施高速公路机电设备采购或维修服务的业绩(2014年7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并履约完毕的项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参与资格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须以下材料原件及对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确认报名: 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通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企业可以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最近三年内成功实施高速公路机电设备采购或维修服务的业绩。以上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报名无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未确认报名和截止时间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及以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包一保证金:2万元、包二保证金:1.7万元
2、递交方式: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1:00时前。
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代理公司到账为准。
5、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远大支行
账号:1222533968882363
6、注意事项: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如项目名称较长可写简称;各投标单位汇款后须向负责该项目的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竞标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十、项目不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下午13点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此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04室)开标大厅,投标文件外层封装上须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三、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下午13点3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时,我们将顺延开标)
十四、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12室
邮政编码:150070
联系电话:(0451)51069528
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高速公路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