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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高清直播点播系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高清直播点播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高清直播点播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CEIECZB01-17CS1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佳、张涵睿、刘思远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15、3117、31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翔路一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10-648876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思佳、张涵睿、刘思远,010-59893115、3117、31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办公楼6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

包号

包名称/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

分包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1

高清直播点播系统建设

平台的计算调度机制须支持在多台服务器间进行转码服务的调度、分发

1批

316,800.00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本项目共分1个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的一包,不可以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采购用途:高清直播点播系统建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有关部门标准认定的高新企业认定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全部设备的生产厂商原厂授权书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每天9: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前往我公司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佳、刘思远、张涵睿
电   话:010-59893115、59893118、59893117
传   真:010-598931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北京师大加油站北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603室
邮政编码:100088
2.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
账  号:34026390297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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