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WL-ZFCG2017-144(项目编号)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PPP项目已经发改局立项批复,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五莲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五莲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是采购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请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自主决策。
2.1.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日照市五莲县人民路以西、向阳路以南、广电大厦北侧。
2.1.2项目投资总额:2000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2.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内容: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工程建设及室外配套建设。
(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6505平方米(合39.7亩)。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其中档案馆10200平方米,图书馆7190平方米,科技馆55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43平方米。
2.1.4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2.2采购范围
2.2.1本次采购范围为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采购内容及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五莲县就该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合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负责本项目前期过程中涉及到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建设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补贴费用的拨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运维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
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的运营维护权及收益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2.2.3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维期13年。本项目运维期保持不变,实际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
2.2.4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约5000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250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4750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份。考虑到金融机构对项目信贷支持和对项目资本金的要求等因素,项目实际资本金出资额须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项目如需要增加资本金,超出部分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股权比例负责筹集到位。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全部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借款、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措。项目实际融资方案以项目公司提报并经政府方审核同意的融资方案为准。
2.2.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2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一年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净资产达到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或其他资金来源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3.1.4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执业印章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5申请人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申请人承担的施工工作内容及规模须满足上述条件。
3.1.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五莲县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行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7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PPP项目的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本PPP项目的竞争。
3.1.8五莲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PPP项目的竞争。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次PPP项目。
3.1.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联合体参与竞争的规定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竞争。
4.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 2017 年 7 月1 日至 2017 年 7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富强路建筑工程管理处东楼五楼)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如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时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均需提供;
(4)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一份,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3份留存,并在封面注明“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PPP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24 日 15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14 时 30分至 15 时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2)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http://www.rzzfcg.gov.cn)
(3)日照政务网(http://www.rizhao.gov.cn)
(4)五莲县财政局网(http://www.wlczj.gov.cn)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19号
邮政编码:262300
联 系 人:王金
电 话:0633-6151966
采购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五莲县富强路109号建筑工程管理处东楼
邮政编码: 262300
联 系 人: 张耘铭
电 话: 0633-2258617
电子邮箱: wlztbdu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