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伟创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VCZC-0039-2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玉
项目联系电话:0312-32558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建设路262号
联系方式:葛根旺 0312-81167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伟创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玉 0312-3255885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向阳南大街859号商办综合楼513、514、5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3、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供应商为具有本项目采购设备供货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是取得生产制造商产品代理销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5、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需提供主要产品(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机、智能交通高清抓拍单元及终端管理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6、要求电子警察系统与清苑区交警大队原有电子警察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出具无缝对接承诺函;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实行“实名”在线售卖标书,线下评标模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在线购买时,需上传以下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一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需提供主要产品(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机、智能交通高清抓拍单元及终端管理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4)提供电子警察系统与清苑县交警大队原有电子警察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 (5)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qyqggzy.4008705191.cn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标实行“实名”在线售卖标书,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通过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实名”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注: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提前办理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的U盾,具体“电子交易平台U盾办理指南”与“记名购买标书操作指南”详见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标题栏“办事指南”栏目。若购买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