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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四中学课桌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受龙岩市第四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市第四中学课桌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市第四中学课桌椅项目

项目编号:XLZFCG-2017-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2299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岩市第四中学

地址:新罗区东城东兴路12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506655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2299009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时间

1-1

双人塑钢课桌椅(一桌二椅)

620套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要求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交货并安装完成。

1-2

单人塑钢课桌椅(一桌一椅)

100套

1-3

阶梯会议室实木固定椅后带写字桌

165张

1-4

前排桌

3张(按米计算)

1-5

钢制讲台桌

36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B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7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7:35 至 2017年07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或者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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