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三层楼建设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为2529.18平方米。
2.2项目编号:灵财采购(2017)059号;灵公资建(2017)11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校园;
2.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5.1施工标段: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新建综合楼及厕所)
2.5.2监理标段: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新建综合楼及厕所)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的监理工作;
2.6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项目总投资:约520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任项目总监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开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后为准,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到灵宝市弘农北路城市之星东区门口北(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
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存档)。
监理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存档)。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施工标段:拾万元整(100000元)
2、监理标段: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全 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9301001600000189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9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七、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138863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525866060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三层楼建设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为2529.18平方米。
2.2项目编号:灵财采购(2017)059号;灵公资建(2017)11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校园;
2.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5.1施工标段: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新建综合楼及厕所)
2.5.2监理标段: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新建综合楼及厕所)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的监理工作;
2.6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项目总投资:约520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任项目总监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开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后为准,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到灵宝市弘农北路城市之星东区门口北(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
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存档)。
监理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存档)。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施工标段:拾万元整(100000元)
2、监理标段: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全 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9301001600000189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9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七、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138863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525866060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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