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工程(城区外迁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07国道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工程(城区外迁段)PPP项目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增加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本项目拟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建设,具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实施。赤壁市人民政府授权赤壁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与潜在社会资本磋商、社会资本招标,参与项目实施和移交等工作,承担与赤壁市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接受中央和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07国道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工程(城区外迁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湖北省交通建设重点项目G107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工程的一部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313号)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鄂交建〔2016〕645号)。
本项目全长26.8公里,整体式路基宽度24.50米,分离式路基宽12.75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固定资产静态投资为8.85亿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所需要的资金投资以及筹集资金所需要的资金成本,计算项目总投资为9.28亿元。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PPP模式。
2)受赤壁市人民政府委托,赤壁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推介及与潜在社会资本洽谈、社会资本招标、参与项目实施和移交等工作,承担与中央、省、市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由社会资本出资单独组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出资占项目资本金的100%,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移交。
4)PPP项目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为9年。建设期提前则相应缩短合作期不变;非项目公司导致的延误,相应延长合作期;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延误,则有关进度日期在取得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项目合作期也相应进行延长。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016年末总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3亿元人民币以上;
4、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7、对本项目的施工提供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有施工任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六大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安考C证),六大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3)近5年内在建或已完的业绩应具备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施工业绩,不包含分、子公司或联合体形式的业绩。
8、申请人应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查询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址及其它说明
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六大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安考C证);(3)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网上查询下载件;(4)近五年业绩证明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当场退还。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一17:00时(北京时间)带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赤壁市河北大道新客运中心)
4、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信息
递交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之前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09:00整
递交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211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壁市河北大道333号 地址:武汉市黄孝河路花桥二村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谭朝翔 联 系 人:王龙 柯艳婷
电 话:13797253815 电 话:15271276639/18671556636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