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功县人民法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武功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武功县人民法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功县人民法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F2017-ZB-1041/1
三、采购人名称:武功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后稷西路与青年路交叉口西北50米
联系方式:029-3729223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029-8849653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 | 标段内容 | 数量级简要规格描述 | |
第一标段 | 办公家具 | 调解桌95张,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基材和实木封边,经过防虫、防腐等处理,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体其它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6.2万元 |
第二标段 | 网络设备 | 核心汇聚交换机2台,支持可插拔双电源,支持可插拔双风扇,风扇支持端口侧/端口侧出风。具体其它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1万元 |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内应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产品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7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招标六部
3、文件售价:每本3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闫晓颖、孙莉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029-884965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366245684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