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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SW17147FG2184)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海事法院的委托,对 诉讼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6-147001-0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②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7月3日 至 2017年7月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1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0721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7 月 3 日 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菊香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丰先生 联系电话:020-3406388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联系人:钟志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11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广州海事法院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鹭江西街6号
联系人:丰勇联系电话:020-34063881
传真:020-34063825邮编:510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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