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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金果小镇污水厂设备及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09: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宁县金果小镇污水厂设备及污水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金果小镇污水厂设备及污水管道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洛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金果小镇污水厂设备及污水管道工程; 
2.2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628-1号; 
2.3
项目地点:洛宁县金果小镇;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污水处理
管道、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配
第二标段:土方开挖、回填、管道铺设、检查井; 
2.6
预算金额:一标段约45万,二标段约126万; 
2.7
工期:第一标段20日历天,第二标段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良好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环保设备制作安装、生产厂家的授权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缴纳2016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20151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201511日以来排水工程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各标段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6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6各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7所有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所有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70630日至2017070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4.3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以报名现场查询为准);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业绩证明资料; 
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以报名现场查询为准)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
)企业纳税凭证;6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并留清晰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600/每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费按成本价收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721日上午1000分 (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62371078605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话:0379-65185577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12幢长城花苑2-1104

    箱:hnzpjsly@163.com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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