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街道凤栖苑社区(西綦村安置房)及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15#-23#、25#-26#配电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凤凰城街道凤栖苑社区(西綦村安置房)及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15#-23#、25#-26#配电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凤凰城街道凤栖苑社区(西綦村安置房)及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15#-23#、25#-26#配电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7-08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两个包,A包为: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15#-23#、25#-26#配电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70万元;B包为:凤凰城街道凤栖苑社区(西綦村安置房)配电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70万元。
包号 | 货物名称 | 总预算金额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A | 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15#-23#、25#-26#配电政府采购项目 | 170万元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B | 凤凰城街道凤栖苑社区(西綦村安置房)配电政府采购项目 | 70万元 |
注:本项目为两个分包,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四楼);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是经营企业(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箱式变压器、电力电缆)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利津县境内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0546-5680988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四楼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77977
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