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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刘杜镇扶贫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9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刘杜镇扶贫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刘杜镇扶贫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刘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TAXT2017-0072-00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刘杜镇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刘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刘杜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安连久

电    话:1356175608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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