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区图书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台江区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BY-2017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 郑韶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图书馆
地址:福州市学军路92号文化活动中心5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0591-261803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海清 郑韶钦0591-87872110-8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七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图书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0 | 图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明细 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联合体协议(若有)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特定条件: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补充 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补充 由评标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监督人员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专项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8:32 至 2017年07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