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坦洲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坦洲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坦洲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F2017CG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3219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南洲路26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60-86787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0760-88321998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裕路顺景花园7幢16卡之二及二层写字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ZDF2017CG028;
项目名称:坦洲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 项目内容:坦洲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
- 项目预算:¥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预算,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作无效。)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 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6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c)等相关媒体公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6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裕路顺景花园7幢16卡之二及二层写字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东裕路顺景花园7幢16卡之二及二层写字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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