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漫水滩乡人民政府2016年北梁、杨柳村环境整洁村所需装载机和小型三轮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泰县漫水滩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2016年北梁、杨柳村环境整洁村所需装载机和小型三轮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景泰县漫水滩乡人民政府2016年北梁、杨柳村环境整洁村所需装载机和小型三轮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 JTZCGA-2017-0720A
三、项目联系:
(一)采购单位:景泰县漫水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渭奎 联系电话:138 93062939
(二)代理机构: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 良 马梓福 联系电话:0943-5523741
四、预算金额: ¥ 14.00万元;
五、现场报名: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7月6日的法定工作时间。
(二)现场报名地点: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办公室
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6月30~7月6日内法定工作时间。
(二)获取方式:参加供应商请自行免费下载本公告栏页面底端附件一《漫水滩乡人民政府2016年北梁、杨柳村环境整洁村所需装载机和小型三轮车项目》。
七、投标开标:
(一)投标时段: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前的半小时内,入场签到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准时开标,投递截止,拒绝超时递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地点: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合同履行的以下条件;
(一)提供经营范围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法人直接参加);
(三)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四)提供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七)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厂家直投仅需)售后服务承诺函;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所有证照原件备查;复印件资料加盖法人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身份证要求双面;开标时间拒绝接受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及邮寄等非专程送达现场的递交方式。
九、采购内容:装载机(北梁、杨柳村各一辆)、三轮车(北梁、杨柳村各一辆)(详细技术参数请参看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等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全文。
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