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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技防消防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9 18: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师范大学技防消防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技防消防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7-03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语卿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010-588016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语卿 010-639059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名称

包号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万元)

技防设施维护

1批

学校旧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的相关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维护等工作。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用于学校技防消防维修检测

0

消防设施维修

1批

学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排烟(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消防器材检修

1批

对学校的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更新。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

1批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检测和电气检测。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发生;6)包一投标人需具建筑业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包二投标人需具有消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或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消防设施维修等);包三投标人需具有消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保养检测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消防器材检查维修等);包四投标人需具有消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检测资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4.投标人资格要求6)中要求的资质(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第五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myq@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语卿(分机5965)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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