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惠安第四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服务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惠安第四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服务
项目编号:BLZX2017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第四中学
地址:惠安县涂寨镇
联系方式:亲老师、15375825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0595-28967281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报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惠兴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2017年 7月6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