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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磐石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地块二回迁安置住房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7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鸿鹄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磐石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地块二回迁安置住房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磐石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地块二回迁安置住房

项目编号:JLHHZB-2017-PS-GS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丰瑞

项目联系电话:0432652560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磐石市经济开发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刘丰瑞043265256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鸿鹄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15144342571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松北二区民意胡同6-12号网点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磐石市市内

投资总额:560万元;

交房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以合同签订具体时间为准)

购买房屋要求:26套住宅房屋、总面积不低于2200平方米.

规格要求:60-70平方米 房 屋8套,80-90平方米房屋12套,90-100平方米房屋4

套,100-110平方米房屋2套。

楼层要求:多层非一层及顶层,小高层非一、二层及顶层,高层六层以上且非顶层。

     购买房屋区域范围:振兴大街以东、东外环以西、永昌路以南、磐呼路及东山公园

     以北区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4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5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6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政府采购窗口参加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下列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政府采购窗口参加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所提供房屋应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8元的投标

保证金。

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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