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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公安局电子数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6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费县公安局电子数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费县公安局电子数据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YHALY2017-002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设备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万元)

 

 

 

 

 

 

 

 

 

分包

 

 

 

 

电子数据设备采购项目(1、移动终端远程勘察系统。2、无线网络数据取证系统3、手机取证综合平台。4、电脑取证综合平台)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资格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具体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属合法制造、销售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经营业绩及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供货实力;

4、所投产品基数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5、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88.00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 6 月 27日?2017年 7 月 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在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公安部相关检测部门针对移动终端远程勘察系统、无线网络数据取证系统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企业在 2017 年7月18日下午17:00 时前(已到账时间为准),以公司的基本账户(含网银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纳报价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采购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接受其报价。

报价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九、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费县政务服务中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费县公安局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53989326

    址:和平路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39-5320753

   址:临沂市兰山区聚才路16号聚财商务中心409室

费县公安局电子数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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