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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7-QY180-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消毒工艺包-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2 20: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消毒工艺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消毒工艺包

项目编号:GW2017-QY1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杜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28、223302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工 0592-5909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消毒工艺包 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20:56 至 2017年06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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