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GSZBDL-NN-2017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联系方式:曾工0771-5827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0771-57097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发改农经〔2014〕118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22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了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39号,现对该项目的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郁江干流南宁邕江河段下游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上距老口航运枢纽74Km,下距西津水电站124Km。邕宁枢纽是一座改善城市环境、水景观、航运为主,兼顾水力发电及其他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在保证南宁市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抬高邕江河段的城市景观水位,改善南宁市的水环境,解决西津至老口河段航运水位衔接问题,兼顾水力发电,对加快推进南宁“中国水城”建设,打造西江黄金水道和百里秀美邕江,进一步提高南宁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有:拦河坝、船闸、13孔闸坝、发电厂房及进场交通公路,正常蓄水位67m,总库容7.1亿m3,电站装机容量57.6 MW (6×9.6MW),为灯泡贯流式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亿千瓦时,通航标准为2000吨级。项目总投资约为62.91亿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
2.3建设规模:大型水利工程。
2.4 招标编号:GSZBDL-NN-2017015
2.5 招标范围: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初期下闸蓄水安全鉴定(即截流蓄水安全鉴定)和主体工程完工下闸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的编制。编制费用约115万元。
2.6服务周期
(1)2017年9月底前递交截流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2)2018年4月底前递交完工下闸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2.7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部颁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 670-20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的具体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为进入《关于公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的通知》(水建管[2000]210号文)中的一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起(指从合同协议书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有大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的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即查询期限为开具告知函之日前一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支付凭证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5.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7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2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其他事项
6.1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投标保函,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7月25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邮编:530021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71-5827812
传 真:0771-5689389
邮 箱:nnjt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蓝工
电话:0771-5709729
传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6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