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金浦大道延长线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北县金浦大道延长线道路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北县金浦大道延长线道路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GS2017-Z2-G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281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李工 0777-83183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工 电话:0771-582811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2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北县金浦大道延长线道路景观工程已由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登字[2014]65号、浦北县人民政府以浦政阅[2017]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S2017-Z2-G062
建设地点: 钦州市浦北县内
建设规模: 本工程分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中,科园路至荣和路总长为300米,荣和路至贵合高速路口总长为1230米。原宽24米改为宽9米,人行道铺设18183平方米;给水工程中,DN400球墨铸铁管1550米,DN300球墨铸铁管16400米,DN200球墨铸铁管100米,雨水检查井12座,闸阀井28座;电气工程中,11米双臂路灯共88盏,15米半高杆灯共12盏,电缆井共62座,燃气工程中,PE管SDR11de160长1548米,PE管SDR11de110长312米,异径三通de160*de110共10个。
合同估算价: 约3923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备案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项目指:道路工程(以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3 图纸押金无 (提供电子版)。
5.4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5.5 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联系人:王工(工程类、铁路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xzbtb.cn、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bggzyjy.cn、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xgszb.com、浦北县电视台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5559142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0777- 821590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一楼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星岛国际303
邮 编:5350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0777-8318373 电 话:0771-5828115
传 真: / 传 真:0771-5818117
2017年6月22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