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心城区庞二等五个防汛排涝泵站工程PPP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襄阳市中心城区庞二等五个防汛排涝泵站工程PPP项目(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中心城区庞二等五个防汛排涝泵站工程PPP项目(二次)(工程名称),已由 襄发改投资[2016]436号、襄发改投资[2016]437号、襄发改投资[2016]441号、襄发改投资[2016]442号、襄发改投资[2016]443号 、襄采计备[2017]XM0680号批准并通过襄阳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本项目的采购人为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襄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社会资本融资和施工一体化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丹江路泵站工程、庞二泵站工程、新岘山泵站工程、乔营泵站工程、迎旭门泵站工程组合而成。其中:
2.1.1丹江路泵站:泵站位于丹江路立交涵洞南侧,占地面积约为1867平方米。服务范围是为丹江路(前进路-大庆路)道路沿线100米范围内的雨水的区域,服务面积约10万平方米,泵站总规模为Q=1.2立方米每秒。
2.1.2庞二泵站:泵站位于内环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约为9733平方米。服务范围是以江华路、铁路线、汉江围合的区域,服务面积约556万平方米,泵站总规模为Q=34.6立方米每秒。
2.1.3新岘山泵站:泵站位于焦枝铁路西侧与向阳路南侧交汇处,占地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服务范围是含南街、胜利街、环城东路、江华立交桥、江华及南迁社区等,服务面积约212万平方米,泵站总规模为Q=12.6立方米每秒。
2.1.4乔营泵站:泵站位于八号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东北,人民西路以南约300m处,占地面积约为9467平方米。服务范围为七里河路、廖家庄路、襄荆高速及汉江围合区域,服务面积约324万平方米,泵站总规模为Q=32立方米每秒。
2.1.5迎旭门泵站:泵站位于襄阳市鱼梁洲大桥北侧,东临汉江大道,西靠中山后街,占地面积约为1740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汉江大道、大桥东路、人民路、长虹路、立业路、清河西路及铁路线围合的区域,服务面积约616万平方米,泵站总规模为Q=52立方米每秒。
2.2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0166.36万元(含项目静态投资76751.63万元,建设期利息3414.73万元),最终投资额以襄阳市人民政府指派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
2.3 本项目合作范围:丹江路泵站、庞二泵站、乔营泵站、新岘山泵站、迎旭门泵站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含大中修)。
2.4本项目特许经营期:15年(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3年)。
2.5合作模式
2.5.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襄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20%,中选社会资本出资80%。
2.5.2襄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更新和维护,并取得政府付费,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采购人及项目实施机构保留对融资利率的监管权,并指派一名监事负责监管;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襄阳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6回报机制:在运营期内,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运维绩效付费和据实结算电费。
2.7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申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3.3申请人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申请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7亿元人民币;
3.4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5申请人在银行授信可用总额度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以在有效期内的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批复文件原件为准);
3.6申请人须具备依法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7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在近5年内(截止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人至少建设完成过1座设计规模50m?/s以上的市政泵站工程(市政泵站工程是指市政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工程,雨水泵站与污水泵站合建一处的泵站工程,按总流量计算);在近3年内(截止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投融资项目业绩。
3.8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近5年内(截止至资格预审截止日)独立担任过至少一个市政泵站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在企业持续工作一年以上;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招投标工作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及投标阶段须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
3.9申请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
方投资 80%,政府方投资 20%);
3.10申请人承诺,近三年内(截止至资格预审截止日)没有任何由于投标人的直接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项目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且没有因任何重大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招致诉讼。投标人须确保不属于无力清偿债务者,不处于破产或清算状态,其财产不处于被法院查封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强行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11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湖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湖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同时未被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襄阳市财政局禁止进入襄阳市工程建设市场或襄阳市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2 申请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 9 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应全部参与投标;合格申请人在 9 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及项目实施机构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 9 家申请人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在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
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实施机构: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710-3235383
招标代理: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银泰写字楼B1001
联系人:韩丽飞电话:15271093191 邮箱:370334343@qq.com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