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昌平区农村供暖“煤改电”工程PPP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农村供暖“煤改电”工程PPP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区农村供暖“煤改电”工程PPP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10-6970907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昌平区广电中心9层
联系方式:赵主任,010-697090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红方、栾峥,010-8808676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实现“煤改电”约4848户,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项目建设期约为4个月,拟于2017年10月31日前交付使用。
本项目所涉村镇和户数,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镇名 | 村名 | 户数 |
---|---|---|---|
1 | 南口 | 辛力庄 | 410 |
2 | 龙虎台 | 663 | |
3 | 七间房 | 720 | |
4 | 陈庄 | 430 | |
5 | 虎峪 | 677 | |
6 | 前洼 | 520 | |
7 | 后洼 | 490 | |
8 | 红泥沟 | 154 | |
9 | 王庄 | 84 | |
10 | 城南 | 旧县 | 700 |
小计 | 二个镇 | 10个村 | 4848 |
2、项目运作方式
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授权,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即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招标人与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获得《PPP项目合同》第2.1条款下的特许经营权。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采购安装,验收通过后交付给用户使用,所有权归用户,项目公司负责向用户提供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实施机构根据《PPP项目合同》及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年度服务费,项目公司以此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必须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且为招标文件领取人。2、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应提交与资格预审时完全一致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及股权比例,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45 至 2017年06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向工作人员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自拟;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格式和内容参照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核验身份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完成登记后,投标人向现场工作人员支付现金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每一位投标人只能购买一套,售后不退)。工作人员将向投标人提供由本项目PPP咨询机构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另行书面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PPP相关政策法规等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投标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