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纪检委建设标准化纪检监察谈话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南岗区纪检委建设标准化纪检监察谈话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纪检委建设标准化纪检监察谈话室工程
项目编号:DY2017G0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玉辰
项目联系电话:0451-83116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局323号
联系方式:单女士0451-827369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玉辰0451-8311677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天山路2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哈尔滨市南岗区纪检委建设标准化纪检监察谈话室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或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资质施工乙级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天,下同)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企业信用评价合格,投标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4本项目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2.740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为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岗区天山路2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地点为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岗区天山路28号)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