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公安局鼎新消防中队消防车库建设及办公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公安局鼎新消防中队消防车库建设及办公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金塔县公安局鼎新消防中队消防车库建设及办公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7)133号
二、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一、消防车库建设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混凝土构件拆除 | m3 | 1.15 |
2 | 砖砌体拆除 | m3 | 7.49 |
二、办公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铲除涂料面 | m2 | 1198.39 |
2 | 平面块料拆除(卫生间地面) | m2 | 13.78 |
三、安装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镀锌钢管 | m | 50 |
2 | 成套整装锅炉 | 台 | 1 |
四、办公家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床 | 个 | 15 |
2 | 办公柜 | 个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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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金额:¥699574.23 元(大写:陆拾玖万玖仟伍佰柒拾肆元贰角叁分)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由企业住所或业务发生所在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甘肃省外企业备案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
4、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具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上岗证,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按时完工,中标后项目管理班子不得更改,需驻现场进行管理,中标企业的人员证件不退,直到项目竣工验收。
6、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4420302)
7、供应商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信用承诺书、五大员证件,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报名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是本项目的建造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0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进行报名并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0日15: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保证金专用账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金塔支行
帐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7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世武 联系电话:18993708188
地 址:金塔镇解放路373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秀红 联系电话:13893757583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西苑南小区附属楼7号门店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