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财政局饶河县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天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冈县分公司受饶河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饶河县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饶河县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CG2017G0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04691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饶河县财政局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
联系方式:张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冈县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工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80号创业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或省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或支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或省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省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投标人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未受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2.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2.4投标人2014年6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大型国企的车辆保险服务;2.5投标人近一年内保费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2.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4年6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7?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8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2.9参加投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和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为本项目报名期间内);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1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80号创业中心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阶段资质初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