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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克拉玛依雪莲宾馆克拉玛依雪莲宾馆部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6 17: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克拉玛依雪莲宾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克拉玛依雪莲宾馆部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雪莲宾馆部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WJZB-2017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01061739、883018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克拉玛依雪莲宾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区西局南街17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10-832977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科技楼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区西局南街17号,克拉玛依雪莲宾馆

3.2本招标项目的建安投资额:约13万元

3.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内要求。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2)具备由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受聘于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项目经理必须和投标时一致)6)采购人补充其他要求。a.工程业绩和本工程实施方案将作为重要的评审条件;b.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4.2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科技楼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5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5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科技楼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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