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包运营项目FC(CX)2017017GCX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包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包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项目联系电话:0774-8338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岑溪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岑溪市市政管理局
联系方式:黄先生 , 13737471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0774-833855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包运营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营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8: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岑溪市沿江一路滨江花园小区H幢G单元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验【授权委托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除外】,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岑溪市沿江一路滨江花园小区H幢G单元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包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包运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C(CX)2017017GC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包运营项目,承包范围、金额(每月经费178200元)按原合同不变,承包期限从2017年8月1日到北库区填满封场止,初步估计至2018年7月31日北库区填满封场,约一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每月壹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1782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2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岑溪市沿江一路滨江花园小区H幢G单元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验【授权委托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除外】,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岑溪市市政管理局
开户银行:4505 0164 7201 0000 0098
银行账号:岑溪市建设银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10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岑溪市沿江一路滨江花园小区H幢G单元一楼地点,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10日9时00分,在岑溪市沿江一路滨江花园小区H幢G单元一楼地点,二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人民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岑溪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岑溪市
联系人及电话: 黄先生 , 1373747131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岑溪市沿江一路滨江花园小区H幢G单元一楼
项目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0774-8338555.
监督部门: 岑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4-82311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6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