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福鼎市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及指挥情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福鼎市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及指挥情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福鼎市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及指挥情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DJHX2017-F0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3-79696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地址:福鼎市
联系方式:沈教导/0593-21907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0593-79696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鼎市天湖路中汇广场1栋6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及指挥情报中心系统 | 监控 | 1 | 195 |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运行期间所使用的电脑所安装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等,详见招标文件 | 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 沈教导/0593-2190768 | 福鼎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有通信运营商或者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单位(含分支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人员的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 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天湖路中汇广场1栋6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购买标书及招标服务费专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我司邮箱)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借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3、项目联系人:郑静
联系电话:0593-7969625
传真:0593-7969625
E-mail:ndjiahexin@163.com
14、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账 号:3505 0168 7107 0000 0516;
开户名: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15、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2010 0014 5258 094
开户名: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