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计量所恒温恒湿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计量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恒温恒湿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恒温恒湿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FJSH[GK]201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189595253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计量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北大北街210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38085836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 1895952537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层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恒温恒湿控制及设备 | 1 | 754960 | 否 | ||
1 | 1-2 | 恒温恒湿配套设备及安装 | 1 | 1790177 | 否 | ||
1 | 1-3 | 恒温恒湿系统家具 | 1 | 444863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营业执照所经营的范围必须包含装饰、智能化、净化等跟实验室相关的内容)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主要人员的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投标人代表、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7.155.99.14:909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27.155.99.14:909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