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电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播电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播电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FZB[GK]2017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缪惠华 联系电话:0591-38878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孙秀娟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274200 | 5484 | ||||||||||||||
2 |
| 305500 | 6110 | ||||||||||||||
3 |
| 685000 | 13700 | ||||||||||||||
4 |
| 311000 | 6220 | ||||||||||||||
5 |
| 300000 | 6000 | ||||||||||||||
6 |
| 290000 | 5800 | ||||||||||||||
7 |
| 260000 | 52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10、联合体协议(若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2.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9:00 至 2017年06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用途:用于广电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