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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中原大道(锦绣路-雁鸣路)等五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6 16: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中原大道(锦绣路-雁鸣路)等五条道路工程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或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排管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郑东新区白沙园区中原大道(锦绣路-雁鸣路)、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郑信路)、王新街(金水东路-博学路)、白沙园区贺庄路(白沙路-杜桥路)、莲湖东路(动力南路-明理路)等5条道路的电力排管工程。

2.2 招标范围

郑东新区中原大道(锦绣路-雁鸣路)等五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质量监控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在201405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3.2拟派项目总监在20140501日以来具有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备注:

1、类似监理业绩指:电力排管工程【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工程】监理项目;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项目总监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和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均需体现项目总监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其他:(1)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4)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投标人201610月至201705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5投标人需提供2017   061612时至2017062217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06  16 日至2017 06  22 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 06  22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现场查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查询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4.3.4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4.3.5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业绩材料;

4.3.6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3.8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代理人在201610月至201705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3.9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的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3.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获取时间及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九、联系方式

9.1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  

  人:韩先生 李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88811803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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