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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采购安铺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1701E64N092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6 16: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采购安铺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1-201706-296002-0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采购安铺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2,963,513.8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数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注册地已停办以上两证(需提供县(区)级或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停办证明文件),则提供县(区)级或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环卫作业清洁服务资质(资格)证明。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5.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数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需提供县(区)级或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停办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则提供县(区)级或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环卫作业清洁服务资质(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19日 至 2017年06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厅。

十、开标时间:2017071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小姐联系电话:0759-283667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68432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759-2836676
传真:0759-2836662邮编:524000
(三)采购人: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地址:廉江市安铺镇人民大道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9-6843201
传真:0759-6843201邮编:524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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