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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广播电视台食堂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5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广播电视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广播电视台食堂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广播电视台食堂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PZ2017FW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刘万春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50023、39151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广播电视台

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00号

联系方式:李新荣、0756-25262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博锋、刘万春、0756-2550023、391518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珠海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广播电视台食堂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PZ2017FW061;采购计划编号:P-20170605-00134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服务期限

(一)项目名称:珠海广播电视台食堂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员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一年(第1年合同期满后,如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任务和费用不变,经考核合格并经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续签第2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续签第3年服务合同)。

(四)项目预算金额(不含驻台其它公司人员可能发生的消费):人民币贰佰零贰万元整(¥2,020,000.00),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具体约定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在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3、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5、提供区级或县级(含区、县级)以上卫生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证明(证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二个月出具;证明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禁止分包,转包。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由于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等违规行为而被政府监管部门公布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2015年《关于香洲区16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招竞标情况的通报》及《关于2015年香洲区16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招竞标情况的补充通报》中通报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月2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15:30   ;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广播电视台

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00号   邮编:519001

联系人:李新荣          联系电话:0756-252623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邮编:519075

联系人:钟博锋、刘万春、0756-2550023、3915181(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邵密、梁敏(标书售卖、保证金事项)0756-2550023、3915181

传  真:0756-2550023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何显华      0756-2653852

 

珠海广播电视台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在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3、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5、提供区级或县级(含区、县级)以上卫生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证明(证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二个月出具;证明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禁止分包,转包。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由于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等违规行为而被政府监管部门公布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2015年《关于香洲区16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招竞标情况的通报》及《关于2015年香洲区16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招竞标情况的补充通报》中通报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15:16 至 2017年06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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