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公安局视频督查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周宁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视频督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视频督查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ND-114201706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65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周宁县公安局
地址:周宁县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小翁 0593-2826502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视频督查系统 | 1批 | 35.602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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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②依法缴纳税收: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供应商如若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9)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零贰拾元整(¥35.602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6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06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0593-2826502
传真:0593-2067555 E-mail:ndthzb@163.com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 7341010182600324077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321 0401 0400 2247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