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田坝乡板坡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会泽县田坝乡板坡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会泽县田坝乡人民政府委托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泽县分公司对会泽县田坝乡板坡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会泽县田坝乡板坡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旺招字HZ17025(公)-001
1、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太阳能路灯120套;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具体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五、投标资格要求和投标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能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公司(代理商)。
4、非生产厂(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生产厂家投标,则不能授权经销商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安装、调试、维护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应能力。
6、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原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4)非生产厂(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泽县分公司(会泽县泽润龙都一区8-S-4)购买招标文件。逾期购买的一概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投标人须按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表(另行提供)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以到账日期为准),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由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下午14时30至15时00分,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泽县中医医院对面综合大楼三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在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泽县田坝乡人民政府
地址:会泽县田坝乡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158778995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泽县分公司
地址:会泽县泽润龙都一区8-S-4
联系人:郭宝祥 联系电话:13529393885/0874-512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