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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宝清县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4 14: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宝清县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宝清县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RHZB2017HW-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290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

地址:宝清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451—8729078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宝清县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ZB2017HW-013

1. 招标条件

宝清县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清县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

2.2 预算金额:450万元

2.2 建设地点:七星泡镇、青原镇、小城子镇、朝阳乡、龙头镇、尖山子乡、七星河乡

2.3 建设内容:改造7个乡镇客运站;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开户许可证;
  5.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 拟投入项目班子人员:施工员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
  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如不能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87290780

2017年6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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