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柳泉铺镇温岗村、辛集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镇平县柳泉铺镇温岗村、辛集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镇资建【2017】GK-1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柳泉铺镇温岗村、辛集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已由镇脱贫组【2017】51号、镇发改【2016】130号及镇财采购GK-0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柳泉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柳泉铺镇温岗村、辛集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温岗村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包括:新建文化广场1座;‚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座;ƒ新建卫生室1个;④采购垃圾箱37个;⑤采购安装路灯139盏;(2)辛集村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包括:新建文化广场1座;‚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座;ƒ新建卫生室1个;④采购垃圾箱15个;⑤采购安装路灯50盏;⑥辛集村村庄整治绿化。
2.3 招标范围:以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温岗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座,新建卫生室1个;
第二标段:温岗村新建文化广场1座,采购垃圾箱37个,采购安装路灯139盏;
第三标段:辛集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座,新建卫生室1个。
第四标段:辛集村新建文化广场1座,采购垃圾箱15个,采购安装路灯50盏,村庄整治绿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三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二、四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3.4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 06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4.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报名。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款项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报名单位属无效报名,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5.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2 企业资质证书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4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6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
5.7 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8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以上资料须出具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通过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 话:0377-65963380
招标人:镇平县柳泉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 0377-6562620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377-60378777
镇平县柳泉铺镇人民政府
2017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