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文化教育局灵寿县灵寿镇第一中学、牛城乡第二中心小学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寿县文化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灵寿镇第一中学、牛城乡第二中心小学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灵寿镇第一中学、牛城乡第二中心小学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HBJC(2017)-0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1-829132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寿县文化教育局
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
联系方式:王老师 15933017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工 0311-8291322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灵寿镇第一中学、牛城乡第二中心小学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JC(2017)-068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文化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王老师 159330177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工 0311-82913228
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计划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7月5日 上午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 年7月5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8529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