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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中学教学辅助设备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06-14 0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中学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性质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中学教学辅助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376/76
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序号
采购内容
(万元)
供货
付款方式
教学辅助设备
90.7538
签订合同后7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关内容。
2.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9时至11时30分, 13 时至16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2015年度)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4-2016年度)证明文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度)证明文件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 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751000
六、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1.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中学
甲方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0438-5023373
地 址: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邮  编:130022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438-2308777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前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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