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TAHP-2017-ZB-3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3290377,17010050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7号
联系方式:010-896876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先生010-63290377,1701005070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设计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数量: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5.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7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437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查验,审核合格后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7、7.投标人提供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8、8.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资料均须另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的审批,未经专家论证可采购进口产品,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须为进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对节能环保产品进行额外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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